踏歌,中国传统舞蹈。这一古老的舞蹈形式源自民间,远在两千多年前的汉代就已兴起,到了唐代更是风靡盛行。
所谓“丰年人乐业,陇上踏歌行”,它的母题是民间的“达欢”意识,而古典舞《踏歌》虽准确无误地承袭了“民间”的风情,但其偏守仍为“古典”之气韵,那样一群“口动樱桃破,鬟低翡翠垂”的女子又如何于“陇上乐业”呢。
《踏歌》旨在向观众勾描一幅古代俪人携手游春的踏青图,以久违的美景佳人意象体恤纷纷扰扰的现代众生。
亦作“蹋歌”。
1.拉手而歌,以脚踏地为节拍。
唐 储光羲 《蔷薇篇》:“连袂蹋歌从此去,风吹香去逐人归。”
《资治通鉴·唐则天后圣历元年》:“尚书位任非轻,乃为虏蹋歌。”胡三省 注:“蹋歌者,连手而歌,蹋地以为节。”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五回:“记得昨宵踏歌处,有人连臂唱刀环。”
邓拓 《忆多姿·赶集》词:“最是春风吹舞衣,踏歌如梦飞。”参见“踏地”。
2.指行吟;边走边歌。
唐 李白 《赠汪伦》诗:“李白 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