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货币市场波动剧烈,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加剧碳排放,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道而驰,同时滋长洗钱、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为切实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危害性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本质上是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以“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为幌子,实则消耗大量电力资源,推高能源成本,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交易活动易被利用进行非法资金转移、逃税漏税,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冲击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全面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新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或变相新增虚拟货币挖矿产能,现有挖矿项目要坚决立即关停,限期拆除设备,确保不留死角、不存隐患,对违规审批、纵容挖矿行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坚决清理取缔现有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各地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辖区内所有虚拟货币挖矿“矿场”“矿池”及相关活动进行彻底清理,供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严禁向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供电,已供电的应立即停止供应,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交易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账户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异常账户的监测和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