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莆田创城什么时候结束?
莆田创城在2021年12月31号结束
早在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莆田境内已有人类活动。
南北朝之前,境内无县及县以上建制。按地域,夏、商时期属扬州,西周时属七闽地,春秋时属越国,战国时属百越,秦时属闽中郡,西汉前期属闽越国,西汉后期属会稽郡冶县,东汉后期属南部都尉侯官县,三国时期属建安郡侯官县,西晋时期属晋安郡侯官县,南朝前期属南安郡。
南朝陈光大二年(568)析南安县地建莆田县,不久撤县。隋开皇九年(589)置莆田县,不久即废。唐武德五年(622)再置莆田县,属丰州(州治今南安丰州)。圣历二年(699)析莆田县西部置清源县。天宝元年(742)清源县改名仙游县,莆田、仙游2县均属清源郡(郡治今泉州)。
南北朝之前,境内无县及县以上建制。按地域,夏、商时期属扬州,西周时属七闽地,春秋时属越国,战国时属百越,秦时属闽中郡,西汉前期属闽越国,西汉后期属会稽郡冶县,东汉后期属南部都尉侯官县。
二、创建文明城市的8项任务?
环境卫生治理行动。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大力整治城区违法建筑。加大城区保洁力度,提升保洁标准和机械化水平。集中治理街路两侧和集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乱停乱放、乱堆乱占、乱涂乱画等问题。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解决临街“脏乱差”问题。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清除卫生死角,消除保洁盲区。
交通秩序治理行动。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等交通乱象。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不佩戴头盔等行为。整治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不礼让斑马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问题。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侵占盲道和圈占公共停车位等行为。整治快递、外卖车辆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和超速行驶等问题。
营运秩序治理行动。治理出租车拒载、强行拼客宰客、绕路、不开发票等不文明行为。整治“黑车”在火车站、客运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滨江路、宾馆酒店门口等重要点位非法揽客行为。查处残代车、电动代步车、三轮自行车在景区景点、火车站、客运站喊客拉客等非法经营行为。
占道经营治理行动。以主次干道、景区景点和学校周边为重点,大力整治占道经营行为,治理未经允许擅自占道摆摊设点以及从事生产、销售、修理、加工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经营活动。加强对经允许设置的摊点(位)经营时间和限定范围经营行为日常监管。注重疏堵结合,推进便民餐车和早夜市等规范经营,积极引导占道商贩进入合法市场有序经营。
“小广告”治理行动。落实《丹东市治理城区小张贴、小广告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治理居民小区楼道内和小区外立面“小广告”乱贴问题。集中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景区景点等场所和沿街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乱贴问题。治理临街单位和沿街商铺门面橱窗广告、围墙喷涂“小广告”问题。科学设置小区便民宣传栏,规范便民“小广告”有序张贴。持续加大“小广告”乱贴惩治力度,建立市区上下联动、部门横向互动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打击惩治,防止出现反弹。
共享车辆治理行动。重点治理公共场所和主次干道共享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督促投放企业承担规范引导用户使用行为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违规用户惩戒力度。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加快推进共享车辆电子围栏规划设置,统一划设集中停放区,完善自行车道规划建设。
道路重复开挖治理行动。认真贯彻《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控制新建、改建或维修道路的开挖审批,加大对违规掘路行为处罚力度和社会监督力度。协调各类管线单位统一规划设计施工,限期高质量恢复。制定完善城区市政建设规划,及时公开公布,便于管线单位制定针对性、长效性建设计划,提前预留接口。
“两烧”问题治理行动。加大露天烧烤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规范沿街固定门店露天烧烤行为和流动烧烤摊点,有效治理公共场所露天烧烤行为。加强祭祀日烧纸行为治理,查处制造、运输、销售纸钱以及纸扎实物等祭祀用品行为。建立祭祀日期间城市“禁烧”包保责任制,引导市民文明环保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