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机关及所属于单位财务台账进行全面清查,将2013年至2019年以来的所有大额支出全面查找,并由经办单位、部门向党组逐一说明情况。
(2)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行为,制订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3)针对反馈报告中涉及到了重大开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报告中及自查清单中所涉及的大额资金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情况说明党组 进行补充审定,共审定16个事项,经党组审定,所列支出均为合规。